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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3情耀中华”第九届全国艺术教育成果展演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22 17:55:22    浏览次数:

各省教育厅(教委)、文化厅(局)、艺术院校、艺术培训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以及《国家艺术教育工作规程》的精神;巩固、深化全国艺术教育改革成果,全面实施文化强国和人才强国战略,加快全国艺术教育现代化进程,以“十二五规划为指导,构建艺术教育成果”为主题;以“联合、创新、品牌”为主要内容,全面展示《全国艺术教育总体规划》以及各类艺术院校、出版机构、科研单位在改革与发展中所取得的优秀成果。
    通过“2013情耀中华”第九届全国艺术教育成果展演,进一步开展国际交流和学习、借鉴各国艺术教育的先进理念和经验,扩大我国院校艺术教育的国际影响;增强新型艺术教育的创新能力;促进我国各类艺术院校教育现代化持续发展,进一步展示我国的丰硕艺术教育成果!为此,文化部东方文化艺术院、中国文化管理学会、中国教育事业促进会决定于2013年3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联合举办“2013情耀中华” 第九届全国艺术教育成果展演活动。此次活动将组织全国艺术院校(含民办)、艺术培训中心的教师和学生赴京进行音乐、舞蹈、戏剧、戏曲、书法、绘画、影视、摄影等多个门类的艺术展演(具体方案见附件)。
    请各地文化厅(局)、教育厅(教委)、艺术院校、艺术培训中心协调配合,支持相关单位积极参与举办第九届全国艺术教育成果展演活动,全国组委会按照活动要求精心组织,抓紧筹备,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为推进我国艺术教育的创新和繁荣,为中华民族在世界上的荣光和尊严,我们一定有能力、能量、胸怀、精神和锐气,去成就“中国魂”,去实现我们的中国梦。
    特此通知。


 
附件:“2013情耀中华”第九届全国艺术教育成果展演工作计划
 

“2013情耀中华第九届全国艺术教育成果展演活动
                       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2华诞以及隆重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20周年。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以及《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的精神,加快全国艺术教育现代化进程,以“十二五规划为指导,构建艺术教育成果”为主题;进一步使我国艺术教育规范化、制度化;使艺术教育的质量与内涵得到提升;青少年艺术修养得到提高;运作机制完善,资源整合到位,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促进我国的艺术教育事业全面发展贡献力量。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7月28日至31日
    地点:北京九华山庄国际会议中心
三、组织机构
    由文化部东方文化艺术院、中国文化管理学会、中国教育事业促进会为主办单位;主办单位领导担任组委会领导,各省、市、自治区组委会领导任组织委员会成员。
四、工作目标
     1、凸现主题:大力开展主题性艺术教育实践活动,提高青少年的艺术素养和鉴赏能力。
     2、把握重点:以各类公益活动为重点;以各类艺术项目比赛为重点;以成立省、自治区、直辖市级艺术团队为重点;以特色学校、特色项目为重点;以总结、反思、表彰为重点,促进全国艺术教育工作的进一步大发展。
     3、抓住机遇:以“2013情耀中华”第九届全国艺术教育成果展演在北京举办为契机,积极准备,制定活动方案。
    4、助学扶贫:全国组委会2004年8月正式批准设立“助学扶贫”项目,某宗旨发扬人道主义,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助学金支持扶贫育才的理念,支持具有特色的艺术教育机构,开展扶贫助学活动,推动全国艺术教育的发展。
五、具体工作
(一)注重艺术教育,提高青少年的艺术素养和鉴赏能力。
    1、加强艺术教育展演和培训。认真制定“2013情耀中华”第九届全国艺术教育展演活动方案,以弘扬民族精神,培养青少年的民族自尊心、自豪感,引导青少年保护和传承我国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2、本次活动展演项目分为音乐、舞蹈、影视、书画、戏剧、戏曲等比赛、同时设有专家讲座,开幕盛典、红地毯仪式、选手签名墙、闭幕式颁奖等。展演对象不单是公办和民办学校的学生,还有进城务工子女学校的学生,老少边穷地区的贫困学生和孤残儿童。
    3、开展“中华文化走向世界”主题系列活动。为了进一步培养我国艺术教师和学生的情趣,提高艺术教师和学生的综合素养、推进青少年文体工程的活跃开展,组织全国艺术教师和学生开展“七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2周年,八月参加联合国世界青年日、世界和平日”活动,九月观摩“国家级艺术大师讲座班”,十月走进台湾纪念辛亥革命102周年活动。
    4、认真发动、组织好“2013情耀中华”第九届全国艺术教育成果展演活动,具体项目有:声乐类(通俗、民族、美声、童声、合唱、原创等)、民乐类(古筝、扬琴、木琴、巴乌、二胡、京胡、板胡、马头琴、葫芦丝、箫、笙、琵琶、唢呐、柳琴、中阮、竹笛等)、西洋乐类(钢琴、萨克斯、架子鼓、单簧管、双簧管、长笛、电子琴、吉他、手风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小号、圆号、长号等)、舞蹈类(芭蕾、拉丁、古典舞、街舞、爵士舞、民族舞、肚皮舞、国标、华尔兹、集体舞等)、影视表演类〔主持、朗诵(中英文)、戏曲、曲艺、表演、讲故事(中英文)、模特、武术、演讲、相声、小品等〕、书画类(国画、书法、素描、水彩、水粉、版画、卡通画、动漫画、装饰画、摄影等)陶艺类、剪纸类、珠心算类等,3月上旬进行宣传发动,6月下旬省市组委会组织各艺术活动中心、各基层学校选拔评审,2013年7月10日各省组委会向全国组委会报送各单项比赛者节目和参赛名单,成绩优异者推荐参加2013年7月29日上午,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台录制的开幕式盛典。
    5、“2013情耀中华”第九届全国艺术教育成果展演单项比赛要求:①内容:自选曲目1个②时间:4分钟以内(书画类展演及特殊表演除外)。评委可根据实际情况中止表演/演奏,但不影响得分。③参加展演的选手服装、化妆、伴奏带、工具等自备。④按序号进入展演场地,通常10个号码一组进入场内。⑤评分标准:评分采取10分制。最高分为10分,最低分为8分。⑥计分:每场比赛指定至少3名专业评委,评委总分相加后取平均分,小数点后保留3位数;如果在同组评选中,出现选手分数完全相同,选手可以并列获得此奖项。
    6、“2013情耀中华”第九届全国艺术教育成果展演活动组别(活动按年龄分组)幼儿组:6岁以下;少儿组:A组(7—9岁)、B组(10—12岁);少年组:A组(13—15岁)、B组(16—18岁);青年组:A组(19—22岁)、B组(23—28岁)、C组(29—50岁)
    7、举行“2013全国校园好歌手比赛。7月上旬各地区推荐60—100名小歌手参加地区歌手初赛,8月初在“圆梦北京”活动中进行全国总决赛,从中挑选10—20位小歌手于7月29日上午参加中央电视台录制播出的开幕式盛典。
    8、积极筹备“2013情耀中华”开幕式,进一步推动优秀节目文艺汇演活动。推进青少年精神文明建设,丰富人民群众的业余生活作为己任,展示艺术教师和参赛选手的才华、风采,服务于社会,取信于社会,取信于家长,为创设有一定社会知名度的全国艺术教育成果展演活动打下扎实基础。
(二)、加强基础,创新机制,改革模式,切实提升基层艺术教育水准。
    1、以进一步加强全国艺术教育基础建设,提高青少年的艺术素养及欣赏能力。
    2、命名全国艺术教育特色项目、“十二五”期间首批全国艺术教育特色院校、第二批全国艺术特色院校。学校艺术教育特色项目、艺术教育特色校将于今年8月份由各组委会申报,全国组委会10月份验收,本次验收我们继续以:标准要有新起点,创建要有新内涵(特色项目要有适合自己本校实际情况),验收要有新成果,树立品牌意识的工作要求。
    3、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艺术特色学校现场展示、观摩活动。积极推进艺术教育特色可持续发展研究工作,充分发挥艺术教育特色学校的示范、引领、辐射作用,10月份举办全国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实验学校)成果展示、观摩活动。全国优秀艺术人才推荐具有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就读和培训。
    4、“2013情耀中华”第九届全国艺术教育成果展演活动在全国各学校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的基础上,创编优秀佳作参加国家级艺术比赛、国际艺术节、音乐节、新人新作评选和“地球,我的家园2013”世界华人艺术盛典活动。
    5、“2013情耀中华”第九届全国艺术教育成果展演活动将继续为老少边穷地区的少年儿童和教师颁发奖学金,帮助特困生完成学业,增进参加活动的学生和教师相互理解和友谊,开展艺术教育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全国艺术教育成果组委会特别设立了艺术奖学金,学生获得奖学金标准为每组10名(大学组1000元、高中组800元、初中组500元、小学组300元),教师获得奖学金标准为(10000元、8000元、5000元、3000元)。奖学金、教育基金最终解释权归全国组委会所有。
六、评审办法及要求
为了能充分体现本次活动的专业性和权威性,增强活动的透明度,使选手能够依据相应的标准准备活动。本次活动全国评审委员会综合了各种因素,同时遵照国际惯例特制定本评审办法。保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A、音乐舞蹈类
1、声乐类
(1)要求演唱者吐字清晰,气息自然。
(2)要求在演唱中音准要好,节奏准确。
(3)演唱有感情,能够通过歌声表达歌曲的内涵。
(4)演唱中的形体动作舒展、美观、自然。
2、器乐类(包括西洋乐和民乐)
(1)要求在演奏中音准和节奏的把握要准确、统一。演奏乐曲要有完整性。
(2)在演奏中要有一定的表现力,能够比较清晰地表现出乐曲的主题。
(3)弦乐器要求弓法准确;管乐器要求流畅、清晰。
(4)演奏姿态自然,形体端正。
B、舞蹈类
(1)舞蹈节目内容要求积极进步、健康乐观。舞蹈节目的编排新颖、独特。
(2)选手在表演中要有丰富的表现力,能够通过肢体语言较完整的表现作品的主题。
(3)选手在表演中的基本功扎实,动作到位。
(4)同伴奏音乐的配合默契、准确。
C、综合类
1、朗诵
(1)内容要求积极向上、活泼健康。
(2)要求选手吐字清晰、发音准确。能够善于运用语言技巧表达感情。
(3)对作品有较好的领悟,能够通过声情并茂的朗诵,准确地表现作品的主题。
(4)形体自然、端正,动作协调。
2、曲艺
(1)选段内容健康活泼、积极向上。
(2)能够表现出所选曲艺形式的特点。
(3)动作表情自然流畅,配合默契。
(4)发音清晰、吐字标准。
3、戏剧
(1)选段有代表性,内容积极向上。
(2)发音清晰、吐字准确。
(3)唱腔字正腔圆、有板有眼。
(4)动作自然、能反映人物心理及性格。
D、评审注意事项
  1、对在活动中超出规定时间的选手将进行扣分。
2、活动期间,任何评委及活动工作人员不得与选手私下交流。
3、评委会成员与选手隔离。
4、评委的评审结果为最终结果。
E、评委管理体制
以上措施用以增加本次活动的透明度,加强监督、避免误差。为确保展演过程的公正、公平,在展演组委会的指导下,设立监审组进行监督。
七、联系方式
    “2013情耀中华”第九届全国艺术教育成果展演活动四川省组委会
    办公室咨询电话:028-86913599、86913628
    网址:http://www.yjz.org.cn